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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大都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星港路办公区垃圾清运服务商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郑州航空大都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1-12

  郑州航空大都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星港路办公区项目垃圾清运服务商采购项目已具备相关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航空大都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现拟启动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特发布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大都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星港路办公区项目垃圾清运服务商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办公区项目。

  3、采购控制价:4960元/月(含税)。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生效,服务期限一年。

  5、服务范围:园区内所产生的垃圾需统一收集、放置并转运至垃圾处理中心,并保证垃圾清运每天至少1次。

  6、服务要求:

  (1)垃圾清运单位所配备的车辆及人员应合法的取得行驶证、驾驶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

  (2)保证车辆外观整洁、干净,避免作业时造成污水横流等情况。

  (3)操作工在垃圾清运过程中应爱护垃圾容器并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弃。

  二、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等。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本次采购的控制价。

  2、评标规则:符合本公告和报价函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以有效报价(含税价)作为评审依据,报价最低的即为本项目成交单位。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请贵单位于2024年11月18日12时00分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递交至郑州航空港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16楼1612室,未按照规定时间递交至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报价资格(若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快递到达时间为准,请各报价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

  请贵单位结合市场情况审慎报价。随函请提供贵公司相关佐证材料。感谢您的配合!

  注:回函需加盖公章,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格,即报价包含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在报价时应考虑合同期间内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不再另计费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039096804

  附件:报价函.docx

  郑州航空大都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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